网络游戏本质上是可以数字化

网络游戏本质上是可以数字化的服务,网络游戏的营销首先要遵守服务营销的规律。同时,应为网络游戏的消费一定要在网上完成,它的用户100%的是网络用户,因此网络游戏是网络营销非常理想的对象。
网络游戏是体验产品。网络玩家之所以在网络游戏上投入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完全是应为网络游戏可以为他们提供一种超越现实的预约体验,网络游戏的好坏只能通过亲身尝试才可以判断。
网络游戏产品具有显著的网络效应(需求方规模效益)。网络游戏作为网络在娱乐领域的一种应用具有显著的网络效应,就是说,同样内容的游戏,现有的玩家越多,该游戏便越有吸引力。
网络游戏具有明显的产品生命周期: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一个产品再成功也无法摆脱因陈旧过时被玩家抛弃的命运,而且,像高科技产品一样,并非每种游戏都能成功地跨越出现在产品成长期的断层。
网络游戏具有比较特殊的成本结构,首先,它高昂的制作成本会表现为沉积成本,其次,在游戏制作完成后,发行游戏和运营游戏仍然需要不菲的话费,这部分成本一部分为不变的成本,另一部分为可变成本。网络游戏特殊的成本结构决定不干了网络游戏产业具有显著的供给方规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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